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欢迎进入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首页 > 交易公开 > 国有产权 > 挂牌披露
胜利油田东胜精攻石油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东营区商河路87号房产(5-6层)
信息来源:省级公共资源
胜利油田东胜精攻石油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东营区商河路87号房产(5-6层)
挂牌日期:2024-11-13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SWZC241085
项目名称 胜利油田东胜精攻石油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东营区商河路87号房产(5-6层)
资产类别 房产
转让方名称 胜利油田东胜精攻石油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名称 胜利油田东胜精攻石油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东营区商河路87号房产(5-6层)
交易机构名称 山东省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
价款形式 金额
挂牌价格 238.57万元(人民币)
挂牌期间 10工作日
挂牌日期 2024-11-13
是否自动延期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转让说明事项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标的资产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方给予必要协助和配合。本次评估结果不含增值税,增值税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所涉及的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等交易税费按转让标的所在地房产交易规定执行,由双方依据法律规定各自承担。凡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交易税费由受让方承担。具体税费须由意向受让方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转让方有权向受让方主张违约责任。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和基础服务费一次性划入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凭相关交易证明和受让方主体资格证明赴转让方指定地点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受让方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产权中心自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转让为按标的现状交接,受让方同意按照标的资产现有状况接收标的。 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转让标的涉及的物业管理费、供暖、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等费用,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含当日)起,由受让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