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发数能(北京)科技产业有限公司40%股权及55.93万元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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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发数能(北京)科技产业有限公司40%股权及55.93万元债权
2024-11-27 01:45:53
水发数能(北京)科技产业有限公司40%股权及55.93万元债权
挂牌日期:2024-11-27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SZZR2400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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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水发数能(北京)科技产业有限公司40%股权及55.93万元债权 |
转让方名称 | 水发华夏集团有限公司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水发集团有限公司 |
转让比例 | 40% |
挂牌价格 | 178万元(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20工作日 |
挂牌日期 | 2024-11-27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重要信息披露 | 1、根据转让方要求优先购买权人只能以场内行权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优先购买权人应在交易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间到产权中心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并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同意按照产权中心相关交易规则及信息披露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就非优先购买权人意向受让方的报价即时行权,未即时行权的,视为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2、转让方在此明确声明并承诺,对于其持有的水发数能(北京)科技产业有限公司40%股权项下所附带的全部担保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形式的担保),均随同本次股权转让一并无条件地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同意接受并承担上述全部担保责任,届时,受让方同意与相关方另行签订担保合同并根据规定办理相应的登记变更手续,担保责任自新的担保合同成立时生效(如需办理相应登记变更手续的,则办理完相关手续后生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它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受让。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的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履行标的企业已签订的全部合同。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后(或递交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标的企业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次挂牌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挂牌公告内容及标的企业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让方将不会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现状瑕疵等为由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挂牌标的,否则受让方应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原标的企业人员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签订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股权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