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欢迎进入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首页 > 交易公开 > 工程建设 > 招标/资审公告
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分局迎胜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维修改造项目监理及跟踪审计(2标段)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J-SHGC-240809-01001 信息来源:泰安公共资源
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分局迎胜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维修改造项目监理及跟踪审计(2标段)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4-08-13 15:41:55原文链接地址

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分局迎胜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监理及跟踪审计(2标段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分局迎胜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维修改造项目监理及跟踪审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SJ-SHGC-240809-01-02

2.2项目名称: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分局迎胜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维修改造项目监理及跟踪审计

2.3建设地点:位于迎胜派出所位于擂鼓石大街194号。

2.4工期要求:

1标段:总工期为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9,计划竣工日期:20251月(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标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并出具完整的审计报告,移交全部审计资料至招标人为止。

2.5建设规模:迎胜派出所位于擂鼓石大街194号,框架结构,主楼六层,裙楼四层,总建筑面积3922.77㎡,其中新建建筑面积357.00㎡,原有建筑面积3565.77㎡。工程改造内容主要:加固主体结构,局部扩建地上二层,拆除原有部分墙体,重新布局各功能房间(如户政大厅、接警大厅、党建展厅、安防体验室、会议室、讯问室等),重新装修各功能房间,安装水电及空调系统、智能化系统等,屋面重新铺设保温防水层,外墙重新铺设保温及真实漆面层等。建安工程费约1242.97万元

2.6招标范围:

1标段: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及附属工程施工和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含相关服务)执行“三控制”(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三管理”(合同、信息、安全管理)、“一协调”(协调业主和承包商关系)的原则;

2标段: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及招标人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服务要求

2.7质量目标:

1标段:符合服务合同和相关监理服务规范要求

2标段:符合服务合同和相关造价咨询服务规范要求。

2.8招标控制价:1标段:26.9万元。2标段:7.9万元。

2.9标段划分及名称: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

1标段: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分局迎胜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维修改造项目监理服务

2标段: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分局迎胜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维修改造项目跟踪审计服务

2.10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师资格,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省建设厅《山东省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建设标准》(鲁建发[2009]3号文)等规定,跨市(地)监理企业投标拟派项目总监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本市监理企业投标拟派项目总监承担的在建工程项目不得超过三个(含三个),但需提供同期服务的所有建设单位的书面意见,投标方为有效;

3.3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标段: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3.3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注:本项目兼投不兼中,评标委员会按照标段1、标段2的顺序评标,投标人可同时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获得一个合同标段的合同。投标人如在多个标段中综合得分均为第一名,后续的标段将按综合得分排序确定其后的候选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公告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4.2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下载招标文件。

4.3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下载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领取文件单位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窗口综合服务电话:0538-6288136。

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taggzyjy.com.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6288116;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9月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5.3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备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分局

  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东岳大街20号

联系人:李科长

  话:0538-8223890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易方达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转山西路2号济南城市建设集团大厦21层

联系人:潘老师

话:13210519977  

邮箱:yfd9791@163.com

八、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老师  13210519977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监督单位: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38-5331293